中心概要

展示・交流空间

 

在这里设置了一部分空间,是为了提供给市内国际交流团体,市民团体展示会和搞中小型文娱活动和展览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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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示・交流空间的申请和使用要点  

1.使用时间

10点~19点30分

※借出基本按一日算(记好准备・收回时间)

2.停业日

设施停业日,年底年初(12月30日~1月4日)

3.使用金

会场使用费:免费,  使用物品费:免费(但限制交流中心库存物)

4.申请使用

(1)能使用的团体

①在七楼办公的各团体

(国际交流中心,国际交流团体,消费生活中心,大会召集事务所,结婚商谈所,老年大学)

 关于举办 ② ①事业的市民团体是①批准的团体以及公民馆生涯学习活动团体。

③ 旭川市,其他市民団体,公共机关

(2)使用目的

(1)举办的展示,交流,启发等活动

(3)申请方法

用「展示・交流空间 使用申请书」申请

・直接申请国际交流中心的是:上述4(1)①,③的团体

・从①拿到批准后申请国际交流中心的是:上述4(1)②的团体

※公民馆生涯学习活动团体是各公民馆批准

(4)申请开始日

・上述4(1)①的団体   从一年前的同日开始

・上述4(1)②的団体   从3个月前的同日开始

・上述4(1)③的団体   从2个月前的同日开始

(5)连续使用

同一种活动,连续7天

连续使用时,总括申请

 

5.不能举行的活动

・为营业而作目的的活动

・类似于宗教・政治活动

・扰乱公共秩序和反社会的活动

・影响周围的噪音,恶臭,损害等活动

 

6.使用者注意事项

・会场管理是,使用者一定要负责,使用后回复原状。

・关于市民团体的使用,批准申请的各中心等事先跟个团体预先商洽。

 

联系方法

旭川市国际交流中心 旭川市1条通8丁目 Feeeal旭川7层

电话 0166-25-7491/传真  0166-23-4924

电子邮件联系请到下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