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示・交流空间
在这里设置了一部分空间,是为了提供给市内国际交流团体,市民团体展示会和搞中小型文娱活动和展览。
展示・交流空间的申请和使用要点
1.使用时间
10点~19点30分
※借出基本按一日算(记好准备・收回时间)
2.停业日
设施停业日,年底年初(12月30日~1月4日)
3.使用金
会场使用费:免费, 使用物品费:免费(但限制交流中心库存物)
4.申请使用
(1)能使用的团体
①在七楼办公的各团体
(国际交流中心,国际交流团体,消费生活中心,大会召集事务所,结婚商谈所,老年大学)
关于举办 ② ①事业的市民团体是①批准的团体以及公民馆生涯学习活动团体。
③ 旭川市,其他市民団体,公共机关
(2)使用目的
(1)举办的展示,交流,启发等活动
(3)申请方法
用「展示・交流空间 使用申请书」申请
・直接申请国际交流中心的是:上述4(1)①,③的团体
・从①拿到批准后申请国际交流中心的是:上述4(1)②的团体
※公民馆生涯学习活动团体是各公民馆批准
(4)申请开始日
・上述4(1)①的団体 从一年前的同日开始
・上述4(1)②的団体 从3个月前的同日开始
・上述4(1)③的団体 从2个月前的同日开始
(5)连续使用
同一种活动,连续7天
连续使用时,总括申请
5.不能举行的活动
・为营业而作目的的活动
・类似于宗教・政治活动
・扰乱公共秩序和反社会的活动
・影响周围的噪音,恶臭,损害等活动
6.使用者注意事项
・会场管理是,使用者一定要负责,使用后回复原状。
・关于市民团体的使用,批准申请的各中心等事先跟个团体预先商洽。
联系方法
旭川市国际交流中心 旭川市1条通8丁目 Feeeal旭川7层
电话 0166-25-7491/传真 0166-23-4924
电子邮件联系请到下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