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用国际交流中心的各位
利用国际交流中心规章
◎ 开馆时间内可以随便出入。
(开馆时间 10:00~19:30)
◎交流空间是公用场地,利用时请小心打扰其他利用者。
◎请不要使用出声音的电子机器等。(请利用耳机)
◎ 书刊,杂志,DVD等请随便阅读,不要玷污。书刊的出借和利用布告栏请看下面。
◎交流中心内禁止吸烟。
◎室内禁止做生意,拍照,录音等。不包括提前申请的文娱活动。
◎到闭馆时间(19点30分)请大家离开室内。
可以利用的设施和设备
展示交流空间
「展示交流空间」详细内容请看下面
共用会议室1・2
「展示交流空间」详细内容请看下面
利用各种服务
利用国际交流中心以下服务请先到总台制作利用卡。
可以享受免费借出书刊,DVD,因特网,布告栏。
申请利用卡方式
・免费登录。请带有效证明到总台办理登录。(驾驶证,护照,外国人登录证,学生证等)
・可以办登录证的是,住在旭川市内的,上学的,工作的,还有住在附近的城镇和长期住在本市的人。
・利用卡除了本人以外不可以使用。
・利用卡丢失和变更地址请通知。
免费因特网服务
・利用时请到总台。
・在总台填写姓名和使用开始时间。
(带利用卡的出示利用卡)
・一次利用时间不超过30 分。
・不能复印,不能使用存储器。
「关于网络空间」请看下面
图书・DVD借出
・借出时在总台出示利用卡和要借的图书等。
・其中也有不能借出的图书等。请注意一下
・图书一次可以借两本,DVD是两碟。
・借出期限是两个星期。请在期限内还回。
・能借出的数量是「不是一次借出的数量而是包括全部的数量]。超过此数量不可以借出。
・万一玷污和丢失的话请一定要联络。
关于「报刊,图书,・DVD」详细内容请看下面
关于退还
・请退还到总台。交流中心休息时请改日来还。
※开馆时间 10:00~19:30 (12月30日~1月4日・除了设施休馆日)
利用布告栏方式
・关于留言板上留言,请到总台用规定格式的纸。不允许无许可贴粘资料等。
・布告之前先到总台明确后自己把资料贴在布告栏上。请不要遮住别的资料。
・规定布告栏上一人可以贴一张。
不可以代替别人贴留言。
过期的留言卡留在总台。想延期的话请到总台。
・规定布告期限为一个月。
(例4月1日布告5月1日摘下)但是,布告栏贴满的时从旧先摘下。
【留言分类】
<青> 募集语言教师 开课
<粉> 收费讲课(但是限定取得有效签证者)
<绿> 免费讲课
<黄> 找工作(但是限定取得有效签证者)
<白> 其他留言
(募集学外语伙伴・搬迁减价、招募小组成员、邀请朋友聚会、寻找◎◎等)
※关于收费讲课,搬居时的所有事情请自己解决。交流中心不负任何责任。
其他
有不明处请查询此处。
查询
旭川市国际交流中心
〒070-0031 旭川市1条通8丁目Feeeal 旭川7层
电话 0166-25-7491/传真 0166-23-4924